如果您在三藩市為連鎖商店(連鎖零售店)工作
如果您在三藩市為連鎖商店(連鎖零售店)工作,雇主必须遵守三藩市的基本勞工法律;針對至少有5名雇員和至少有20 雇员的三藩市勞工法律和以下法律的规定:
連鎖零售店
三藩市的連鎖零售法適用於在全世界至少有40個店鋪,而且在三藩市有20名或以上雇員的連鎖商店,也適用於它們的清潔和安保承包商。
除其他要求外,您的雇主必須:
- 在提供額外工作時間聘请新雇员前,書面优先提供机会给現有的合格兼職雇員,;
- 提前兩週向您提供工作時間表;
- 如果在不到七天之內通知您的時間表變更,或是要求您「隨時待命」卻沒有召派您工作,向您額外付錢。(本要求有例外。請來電洽詢詳情。)
如果您有關於三藩市連鎖零售法律的疑問,或是想舉報違法情形,請撥打415-554-6461。